国度环保部在其官网发布了其组织起草的《陶瓷工业净化物排放规范》(GB25464-2010)修正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范修正单”),并限定陶瓷企业及相关单位于10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提交。虽然业内关于史上较严陶业国标的讨论继续了半年,但关于此次环保部修正规范这一严重事项的反响,照旧如六月份应对中国环境规范网发布的“将修正陶业规范”的告诉一样稍显迟缓。
从规范修正单上的内容看来,此次规范作了两处修正。
一、将原规范中第4.2.7条“喷雾枯燥塔、窑炉基准过量空气系数1.7”修正为”喷雾枯燥塔、陶瓷窑烟气基准含氧量为18%。”这与5月20日佛山市陶瓷行业协会代表42家会员企业向广东省质量技术监视局及国度家规范化管理委员会上书的《关于〈陶瓷工业净化物排放规范〉执行等状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的内容有所契合又有所出入,该报告建议国度环保部门将国度强标中“基准过氧系数”表述修订为“基准废气氧含量”,把基准废气氧含量8.6%调整至兴旺国度或地域相当程度即17%。此次规范则将原“基准过氧系数”表述修订为“基准氧含量”,数值上则把佛山陶协所建议的17%定量为18%,显然,此次国度环保局所修正的规范即参考了上述报告的建议,又保存了原规范的严苛性。
二、将原规范中表5喷雾枯燥塔、陶瓷窑的颗粒物限值由原来的50mg/m3调整为30mg/m3,二氧化硫限值由原来的300调整为30(mg/m3),氮氧化物限值由原来的240mg/m3调整为150mg/m3。此次新修订的规范,除了对以上两个项目作了修正,并未对重金属、氟化物等限值目标作出调整。
虽然在陶瓷行业协会及相关企业的努力之下,陶瓷行业“夺命”规范关于相关目标的规则有所放宽,但这并不意味着陶瓷行业环保趋向的改动。各陶瓷产区主管部门重抓环保的任务正紧锣密鼓地停止,绿色消费与行业洗牌的趋向并没有减缓。